一、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勇在企业内部食堂违规吃喝问题。
2023年2月27日,刘勇作为十堰市政府机关食堂某“E餐通”改造项目的牵头负责人,违规接受项目乙方某银行十堰分行副行长刘某某在该行内部食堂组织的宴请,席间饮用酒水。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29)
二、公安县委编办原四级调研员唐植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2022年“五一”节假日期间,唐植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私营企业主的安排,到多个景区游玩,相关食宿、景点门票及日常开支等费用共计8000元均由该私营企业主支付。唐植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29)
三、咸宁市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原副主任周文平在农户无害化厕所改建及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招标等工作中收受贿赂问题。
周文平在担任咸安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给下属打招呼等方式,帮助某公司中标咸安区农户无害化厕所改建及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收受该公司请托人吴某某8万元好处费,并帮助个体包工头沈某某承接该项目劳务外包工程,收受沈某某2万元好处费。此外,周文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周文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30)
四、丹江口市委党校原四级调研员刘斌在涉粮项目工程建设中乱作为问题。
刘斌在担任原丹江口市粮食局局长期间,在该市浪河中心粮库建设过程中,擅自决定变更和新增项目内容,涉及项目资金213万余元,其中增加的绿化工程未经科学规划、集体决策,建成后因影响粮库正常作业被部分拆除,给国家造成损失。2024年4月,刘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30)
五、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唐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
2019年2月,唐某在课程教学中发表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唐某撤销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的处理。学校对其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来源: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