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化研究院是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与武汉大学共同发起,经湖北省委批准、省委编办批复成立、省委宣传部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围绕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开展研究、组织长江文化对外传播交流的新型智库和协同创新平台。根据工作安排,长江文化研究院和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2025“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现就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报
“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为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分为年度一类课题、年度二类课题和长江文库课题三种。年度课题应围绕课题指南开展研究;文库课题应在申报时提交不少于20万字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择优立项。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类型的课题。
2.课题申报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湖北省社科基金课题管理相关规定;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优良,无不良记录。年度课题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文库课题旨在鼓励青年科研人员从事长江文化研究,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每个课题组可设首席专家一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4.课题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人资格、完成课题能力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智库等单位联合申报。
5.课题包括招标、立项、开题、中期评估、结项等环节,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选题清单
“年度一类课题”主要聚焦长江文化研究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基础性选题,具有系统性、综合性特点,一般不少于3个子课题;“年度二类课题”主要聚焦当下长江文化建设中的重点问题以及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湖北支点建设的重点问题研究,一般不少于2个子课题。年度课题应围绕选题展开研究,可选择不同角度和侧重点,对选题表述作适当调整,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立1项。年度一类二类课题选题清单详见《课题指南》。“长江文库课题”应围绕长江文化的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展开研究,选题自拟。
三、经费支持
年度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5万元,年度二类课题每项资助25万元,文库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5-20万元。经费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湖北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课题立项后拨付50%,结项后拨付50%。
四、课题管理
1.研究时限:年度一类课题研究时限为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年结项,年度二类课题研究时限为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半结项;文库课题研究时限为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结项。确需延长的应提前三个月进行申请,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
2.成果形式及结项要求:学术著作、理论文章、研究论文及研究报告。结项标准及要求详见《课题指南》。
3.成果归属:成果均应以“长江文化研究院”或特邀研究员署名,标注“长江文化研究院资助课题成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湖北省社科工作办、长江文化研究院和课题负责人共同所有,湖北省社科工作办和长江文化研究院对立项课题成果有优先使用权。
五、材料报送
1.课题指南及有关申报材料,可登录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官网(湖北文明网www.hbwmw.gov.cn)、长江文化研究院(长江文化国际传播中心)官网(预计3月中旬可上线试运行)、湖北省社科联官网(湖北社会科学网www.hbskw.com)、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官网(www.hbsky.cn)下载。按照《课题指南》发布的研究选题清单以及《长江文化研究院2025年度专项课题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文本应简洁、规范、清晰。
2.截止日期:至2025年 月 日前,《申请书》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发至邮箱cjwhyjyzx@163.com,纸质版(一式五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邮寄或送到长江文化研究院(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大楼605室),邮政编码:430077。
3.报送方式: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受理本单位的申报工作,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申请汇总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长江文化研究院 程老师、余老师,027-88018202。
(转自长江文化研究院)
附件1:2025年“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附件2:2025年“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3:湖北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4:院学术委员会顾问、委员正在研究的重点项目摸底情况
江汉大学人文学院
2025年3月4日
长江文化研究院、湖北省社科工作办2025年“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公告.doc
长江文化研究院学术委员会顾问、委员正在研究的与“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契合度较高的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