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精神,学院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2019][19号]做好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46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322名国家助学金参评同学信息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为11月1月-11月4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查询、核对,逾期不予办理。
投诉电话:027-84226643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精神,学院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2019][19号]做好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46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322名国家助学金参评同学信息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为11月1月-11月4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查询、核对,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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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